昭通市医疗保障局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 慢性病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0-07-12 11:40发布人:镇雄县中医院浏览:
昭通市医疗保障局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
慢性病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0〕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原有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的起付标准、年度医疗费用额度、支付比例等待遇保障标准保持连续稳定、平稳过渡,不因为统一病种和规范管理服务工作影响参保人员原有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的落实。
(二)坚持分类保障的原则。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按照参保类别分类保障、待遇分别制定、基金分别核算。
全市统一执行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范围。
(一)药品报销范围。全市统一执行云南省基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药品使用范围。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与用药范围一一对应,专病专用,超范围使用的医保不予支付。用药范围内的药品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限定支付条件。纳入用药范围的国家谈判药品,协议期满后自动剔除。
(二)检查及耗材报销范围。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患者在门诊治疗期间及治疗后的相关检查,在诊疗项目中按医嘱所需用到的耗材,执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规定。省级文件下发之前,按照我市现行政策执行。
(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待遇标准、申报依据和复审时间,按照《昭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待遇标准表》(附件1)和《昭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表》(附件2)执行。
(二)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单独计算;门诊特殊病起付标准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三)申报多种慢性病的支付限额。参保群众罹患多种慢性病的,每申报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年度医疗费用额度(累加时以年度医疗费用额度最高的病种限额为基数),年度最高医疗费用限额为5000元。
(一)简化申报流程。以定点医疗机构具备资质的医师按诊疗规范诊断出具的诊断书为依据,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二)取消带药量限制。取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每次带药量限制,医保部门按照药品说明书的最大用量和参保人在自然年度内每个药品的开药总量进行监控和管理。
(一)认真落实政策。各县市区要把落实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疗保障待遇政策作为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到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区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各县市区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昭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待遇标准表
2.昭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表
3.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
于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
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昭通市医疗保障局 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
序号
|
病种名称
|
办理依据
|
复审时间
|
城镇职工
|
城乡居民
|
||||
支付比例
|
年度医疗费用额度
|
起付标准(元)
|
支付比例
|
年度医疗费用额度
|
起付标准(元)
|
||||
1
|
恶性肿瘤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恶性肿瘤”的诊断资料。
|
五年复审
|
在职人员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乙类项目先自付10%后再按上述比例报销。在统筹区外诊治的,个人自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与住院合并计算
|
0
|
70%
|
与住院合并计算
|
1200
|
2
|
慢性肾功能衰竭
|
二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诊断资料。
|
免于复审
|
90%
|
同上
|
0
|
90%
|
同上
|
0
|
3
|
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器官移植”的诊断资料。
|
免于复审
|
在职人员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乙类项目先自付10%后再按上述比例报销。在统筹区外诊治的,个人自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同上
|
0
|
70%
|
同上
|
1200
|
4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资料。
|
免于复审
|
同上
|
同上
|
0
|
70%
|
同上
|
1200
|
5
|
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再生障碍性贫血”的诊断资料。
|
免于复审
|
同上
|
同上
|
0
|
70%
|
同上
|
1200
|
6
|
地中海贫血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地中海贫血”的诊断资料。
|
免于复审
|
同上
|
同上
|
0
|
70%
|
同上
|
1200
|
序号
|
病种名称
|
办理依据
|
复审时间
|
职工
|
居民
|
||||
支付比例
|
年度医疗费用额度
|
起付标准(元)
|
支付比例
|
年度医疗费用额度
|
起付标准(元)
|
||||
7
|
血友病
|
二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血友病”的诊断资料。
|
免于复审
|
在职人员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乙类项目先自付10%后再按上述比例报销。在统筹区外诊治的,个人自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与住院合并计算
|
0
|
70%
|
同上
|
1200
|
8
|
帕金森氏病
|
二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帕金森氏病”的诊断资料。
|
免于复审
|
同上
|
同上
|
0
|
70%
|
同上
|
1200
|
9
|
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症”的诊断资料。
|
免于复审
|
同上
|
同上
|
0
|
70%
|
同上
|
1200
|
10
|
运动神经元病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运动神经元病”的诊断资料。
|
免于复审
|
同上
|
同上
|
0
|
70%
|
同上
|
1200
|
11
|
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临床诊断确诊相关“重性精神病”的诊断资料。
|
免于复审
|
90%
|
同上
|
0
|
90%
|
同上
|
0
|
12
|
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的诊断资料。
|
五年复审
|
—
|
—
|
—
|
70%
|
同上
|
1200
|
序号
|
病种名称
|
办理依据
|
复审时间
|
职工
|
居民
|
||||
支付比例
|
年度医疗费用额度
|
起付标准(元)
|
支付比例
|
年度医疗费用额度
|
起付标准(元)
|
||||
13
|
小儿脑瘫 |
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小儿脑瘫”的诊断资料。
|
免于复审
|
—
|
—
|
—
|
70%
|
与住院合并计算
|
1200
|
14
|
儿童免疫缺陷病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临床诊断确诊“儿童免疫缺陷病”的诊断资料。
|
免于复审
|
—
|
—
|
—
|
70%
|
同上
|
1200
|
15
|
耐药肺结核
|
二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耐药肺结核”的诊断资料。
|
五年复审
|
在职人员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乙类项目先自付10%后再按上述比例报销。在统筹区外诊治的,个人自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与住院合并计算
|
500
|
70%
|
同上
|
1200
|
附件2
序号
|
病种名称
|
办理依据
|
复审时间
|
城镇职工
|
城乡居民
|
|||||||||||
支付比例
|
年度医疗费用额度(元)
|
起付标准(元)
|
支付比例
|
年度医疗费额度(元)
|
起付线(元)
|
|||||||||||
1
|
冠心病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冠心病”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在职人员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
|
2500
|
300(70岁以上老年人起付金减半)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统筹基金支付70%;一级公立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和二级公立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三级公立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
|
2400
|
150
|
|||||||
2
|
慢性心力衰竭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慢性心力衰竭”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1800
|
150
|
|||||||
3
|
慢性风湿性心脏病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慢性风湿性心脏病”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1200
|
150
|
|||||||
4
|
肺源性心脏病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肺源性心脏病”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2400
|
150
|
|||||||
5
|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2400
|
150
|
|||||||
序号
|
病种名称
|
办理依据
|
复审时间
|
城镇职工
|
城乡居民
|
|||||||||||
支付比例
|
年度医疗费用额度(元)
|
起付标准(元)
|
支付比例
|
年度医疗费额度(元)
|
起付线(元)
|
|||||||||||
6
|
活动性结核病(包含活动性肺结核病)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活动性结核病或活动性肺结核病)”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在职人员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
|
2500
|
300(70岁以上老年人起付金减半)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统筹基金支付70%;一级公立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和二级公立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三级公立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
|
1800
|
150
|
|||||||
7
|
支气管扩张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支气管扩张”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2400
|
150
|
|||||||
8
|
支气管哮喘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临床诊断确诊“支气管哮喘”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2400
|
150
|
|||||||
9
|
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1800
|
150
|
|||||||
10
|
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II~III级
|
二级医院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II~III级”的诊断资料。
|
免于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1800
|
150
|
|||||||
11
|
肝硬化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肝硬化”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2400
|
150
|
|||||||
序号
|
病种名称
|
办理依据
|
复审时间
|
城镇职工
|
城乡居民
|
|||||||||||
支付比例
|
年度医疗费用额度(元)
|
起付标准(元)
|
支付比例
|
年度医疗费额度(元)
|
起付线(元)
|
|||||||||||
12
|
慢性活动性肝炎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慢性活动性肝炎”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在职人员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
|
2500
|
300(70岁以上老年人起付金减半)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统筹基金支付70%;一级公立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和二级公立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三级公立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
|
2400
|
150
|
|||||||
13
|
老年性前列腺增生Ⅱ°-Ⅲ°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老年性前列腺增生Ⅱ°-Ⅲ°”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1200
|
150
|
|||||||
14
|
慢性肾小球肾炎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慢性肾小球肾炎”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2400
|
150
|
|||||||
15
|
肾病综合症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肾病综合征”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2400
|
150
|
|||||||
16
|
糖尿病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糖尿病”的诊断资料。
|
免于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1800
|
150
|
|||||||
17
|
强直性脊柱炎
|
三级医院、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强直性脊柱炎”的诊断资料。
|
免于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1200
|
150
|
|||||||
序号
|
病种名称
|
办理依据
|
复审时间
|
城镇职工
|
城乡居民
|
|||||||||||
支付比例
|
年度医疗费用额度(元)
|
起付标准(元)
|
支付比例
|
年度医疗费额度(元)
|
起付线(元)
|
|||||||||||
18
|
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幼年性皮肌炎)
|
三级医院、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类风湿关节炎、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幼年性皮肌炎”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在职人员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
|
2500
|
300(70岁以上老年人起付金减半)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统筹基金支付70%;一级公立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和二级公立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三级公立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
|
1800
|
150
|
|||||||
19
|
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在职人员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
|
2500
|
同上
|
同上
|
1200
|
150
|
|||||||
20
|
阿尔茨海默病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阿尔茨海默病”的诊断资料。
|
免于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1200
|
150
|
|||||||
21
|
癫痫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癫痫”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1200
|
150
|
|||||||
22
|
系统性硬化症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临床诊断确诊“系统性硬化症”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1200
|
150
|
|||||||
23
|
干燥综合征
|
三级医院、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干燥综合征”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同上
|
2500
|
同上
|
同上
|
1200
|
150
|
|||||||
序号
|
病种名称
|
办理依据
|
复审时间
|
城镇职工
|
城乡居民
|
|||||||||||
支付比例
|
年度医疗费用额度(元)
|
起付标准(元)
|
支付比例
|
年度医疗费额度(元)
|
起付线(元)
|
|||||||||||
24
|
原发性青光眼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原发性青光眼”的诊断资料。
|
免于复审
|
在职人员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
|
2500
|
300(70岁以上老年人起付金减半)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统筹基金支付70%;一级公立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和二级公立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三级公立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
|
1200
|
150
|
|||||||
25
|
精神病
|
二级医院及以上、主治医生及以上临床诊断确诊“精神病”的诊断资料。
|
三年复审
|
同上
|
3000
|
同上
|
同上
|
3000
|
150
|
昭通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印发